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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05-9-4]  共阅[3703]次  字体[大 小]
 
一、企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委托手续如何办理   1、提供《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法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与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一式两份。 二、毕业生就业审批手续如何办理   1、填写《就业呈报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签署“同意接收”并加盖公章;   2、持《就业呈报表》、《毕业证书》原件、《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到证》原件送交人事代理部审核;   3、联系商调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档案到人事代理部后,人事代理部将毕业生有关材料报送市人事局审批;   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部凭市人事局签批盖章的《报到证》开具介绍信介绍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 三、集体户口如何办理   1、人才中心集体户适用于在市区没有直系亲属,其就业单位又没有集体户的人事代理人员和符合我市人才储备条件的人员。   2、人事代理人员凭“市人事局签批盖章的《报到证》”、“同意落户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到市公安局户政窗口办理落户及身份证换证手续。 四、毕业生转正定级、人事代理人员职称确认评定如何办理   1、毕业生报到满十二个月后,应从第十三个月开始到人事代理部办理转正定级和职称确认手续;   2、填写《转正定级表》一式两份,《职称确认表》一式两份,连同《毕业证书》原件,一寸相片一张,报送人事代理部审核办理;   3、人事代理人员欲评审职称的,根据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条件要求,到相应系列职改办领取评审材料,认真填写后,与有关证件原件一并送人事代理部审核;   4、经人事代理部审核并签注呈报意见后,由单位或个人报送相应系列职改办审核评定。 五、单纯寄档如何办理   1、单纯寄档适用于:辞公职、辞退、自动离职、被除名人员;计划外毕业生及“五大生”;计划内待业毕业生。   2、计划内待业毕业生由市人事局或院校将档案移交人事代理部。   3、其它各类流动人员按如下程序办理:    (1)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或辞公职、辞退、自动离职、被除名材料;    (2)人事代理部发函商调档案;    (3)与人才中心签订《单纯寄档协议》,人才中心履行管理义务。 六、档案查阅如何办理   1、提供查阅档案的证明材料或介绍信(说明查阅理由、查档人身份);   2、办理查阅审批登记手续;   3、根据《查档须知》规定,进行查阅。 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登记如何办理   1、 双方签章的聘用合同一式四份;   2、 提供《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编制审批表》或人事部门录用文件。 八、人事代理单位之间的人员流动   1、持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离职证明、原单位工作鉴定、原单位为流动人员缴交社会统筹基金和人事代理服务费情况的书面材料报送人事代理部;   2、持填写完整、签章意见明确的《交流登记表》一式两份报送人事代理部审核;   3、流动人员与接收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部开具《干部调动介绍信》介绍流动人员到接收单位报到。 九、非代理单位的人员调进代理单位的办理程序   1、本市、区属企业中的人员调进代理单位的办理程序:    ①持填写完整、签章意见明确的《交流登记表》一式两份报送人事代理部;    ②人事代理部审核后向原档案管理部门发《商调函》调档;    ③档案经人事代理部审核后,当即发《调干通知》;    ④人事代理部根据原单位开出的《干部调动介绍信》接收。调动人员与接收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部开具《干部调动介绍信》介绍调动人员到接收单位报到。   2、事业单位、外省市(县、区)单位的人员调进代理单位的办理程序:    ①持调入单位已签署意见盖章、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已签署意见盖章的《干部调动呈报表》一式四份到人事代理部签署代理意见,并提交当地县(市、区)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没有违反计生的证明;    ②人事代理部报送市人事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③人事代理部根据市人事局开出的《干部调动介绍信》接收。调动人员与接收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部开具《干部调动介绍信》介绍调动人员到接收单位报到。 十、代理单位的人员调出到非代理单位的办理程序   1、代理单位的人员调出到本市、区属企业的办理程序:    ①持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离职证明、原单位工作鉴定、原单位为流动人员缴交社会统筹基金和人事代理服务费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报送人事代理部;    ②持填写完整、签章意见明确的《交流登记表》一式两份送人事代理部审核;    ③人事代理部开具《干部调动介绍信》介绍调动人员到接收单位报到;    ④人事代理部把调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到接收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   2、代理单位的人员调出到事业单位或外省市(县、区)单位的办理程序:    ①持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离职证明、原单位工作鉴定、原单位为流动人员缴交社会统筹基金和人事代理服务费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报送人事代理部;    ②持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调出单位签署意见盖章的《干部调动呈报表》一式四份报送人事代理部签署意见;    ③人事代理部报送市人事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④根据市人事局开具的《干部商调函》,寄出调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⑤根据市人事局开具的《调干通知》,人事代理部开具《干部调动介绍信》介绍调动人员到市人事局报到;    ⑥市人事局开具《干部调动介绍信》介绍调动人员到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事主管部门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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